7月24日,四川广安交警向社会公布2020年广安市“终生禁驾”黑名单(第一批),共8人,其中7人为肇事逃逸,1人为酒后驾驶,构成饮酒或醉酒驾驶犯罪,以此警示广大驾驶人和交通参与者务必安全行车,守法出行。(7月25日《四川法治报》)
终生禁驾是一项严厉的行政处罚,意味着“终生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能驾驶机动车”。对一些人来说,终生禁驾不仅意味着出行不便,甚至可能失去工作的机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有两种情形将被公安交管部门处以终生禁驾:一是因酒后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二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公安交管部门将此类人员录入驾驶人管理“黑名单”,并实施动态监管,在任何地方任何时间一旦发现禁驾人员报名,系统会自动锁定。如被“终生禁驾”后仍开车上路,当事人一旦被查处,将按照“无证驾驶”给予罚款和行政拘留15日以内的处罚。而且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还将面临更加严厉的行政或者刑事处罚。
遵章驾驶既是对别人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不能违法违章驾驶,不然一旦发生严重的交通事故,不但对别人造成了严重的伤害,也使自己和家人受到伤害。特别是在行车时,千万不能抱有侥幸心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更不能想办法逃逸。本次被“终身禁驾”的人员中,有7人是肇事逃逸,这种人是极不聪明的。现在毕竟不是几十年前那个落后的年代了,如今科技十分发达,到处都有摄像头,就算逃到天涯海角也有办法被查出来。被查出来后,反而加重罪责,不但会被“终生禁驾”,还会被追究刑责。另外,给伤亡者及家庭带来的不是抚慰,而是雪上加霜,同时,还增加了公安机关的办案难度和办案成本,更为引起了社会大众的谴责和愤慨,在今后的生活中,成为很难被抹去的污点。
这8人被“终生禁驾”,提醒其他驾驶人,应该严守驾驶规章,特别是年轻人,更不能冒冒失失。广安公安交警部门公布“终生禁驾者”名单,这是治理交通事故频发,尤其是肇事逃逸的有效举措,是对公众安全的尊重。可以预见,随着终生禁驾制度的日臻完善,珍爱生命理念的不断强化,全社会道德与法治素养的逐步提升,终生禁驾将会全面的合理的得以执行。对那些缺乏人性,藐视法律的人,就是应该实行终生禁驾,断其后路,以警示他人。(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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