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资阳市纪委监委公布了一份对全市责任书签订情况的调研结果:仅去年,全市各级党组织和责任部门层层签订责任书总数超过千份,其中乐至县龙溪乡的一个村就签了33份,滥签责任书现象严重,有些本不需签订的责任书,成了上级部门“甩锅”工具和不负责任的借口。(6月11日《四川日报》)
目前,资阳市正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清理责任书乱象,真是不清理不知道、一清理吓一跳。全市各级党组织和责任部门层层签订责任书总数超过千份,其中,乐至县的一个村就签了责任书33份,而村“两委”干部人数一般来讲,只有3-5人,难以想象的是,这3-5人如何将33份责任书内规定的工作落到实处、见到成效。责任书乱象到了这种地步,也的确到了不得不下力气整治的时候了。
曾有报道提到,有的基层干部签订责任书到了“签麻木”的地步,从各行业系统的责任书,到项目性、阶段性的责任书,年初签一些、年中签一些,中间还时不时增一些,到了年底,连自己签过哪些责任书都不记得了。足见,责任书多到了连基层干部都只能疲于应付的地步,就更别提一项一项抓落实了。
签订责任书本是压实责任、推进工作的先进工作经验,但是在有的部门,这种先进的工作经验被任意泛化甚至扭曲,签订责任书就意味着“甩锅”,把责任转嫁给基层,出了问题拿基层干部问责。有的责任书关系民生大计,而且在基层干部职责范围内,但是有的责任书,其责任完全超出了基层干部的职责和权限范围,加上人手力量有限、开展工作的专业性不强,责任书就只能形式大于实质。
中央将今年确定为“基层减负年”,明确要求,不能动辄签“责任状”,变相向地方和基层推卸责任。事实上,轻飘飘的一纸责任状根本无法取代实际工作中需要承担的责任,如果单方面把签订责任书视作“责任传导”,未免过于空洞不实,“责任”二字关键在于落到实处。因此,必须厘清基层职责和权力,必须清弄清楚哪些是基层的本职业务,哪些是上级部门的主责主业,只有厘清权责才能顺利推进各项工作。责任书再多,如果都是空谈也无济于事;责任压得再紧,如果分不清权责边界只会徒劳无功。
不管是上级部门,还是基层单位,都应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重要的责任书不能一签了之,也不是什么责任都能随意转嫁给基层。33份责任书,表面上看是尽了职责、履行了义务,本质上还是不担当、乱作为,徒增基层负担。资阳全面清理责任书之举值得学习,但关键还是要厘清基层和上级部门的职权,建立管根本、管长远的管理约束机制,唯有如此,基层干部才能聚焦民生服务,全身心投入到干事创业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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