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资阳市纪委监委公布了一份对全市责任书签订情况的调研结果:仅去年,全市各级党组织和责任部门层层签订责任书总数超过千份,其中乐至县龙溪乡的一个村就签了33份,滥签责任书现象严重,有些本不需签订的责任书,成了上级部门“甩锅”工具和不负责任的借口。对此,资阳市目前正在全市范围全面清理责任书滥用现象。(6月11日,《四川日报》)
签订责任书是推行目标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厘清各自职责、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对一些重大的民生项目、重要要目标等签订责任书本无可厚非,但如果事事签订责任书,必将导致责任书的泛滥,甚至影响责任书作用的发挥。敢担当,善作为,不在于“纸上功夫”多厉害,关键在于能否真正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难题。
不知从何时起,在基层原本只有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工作目标责任书,一夜之间风起叶落,责任书到处飞扬,什么项目管理责任书、任期目标责任书、环保治理责任书、大气污染责任书等等,让人眼花缭乱,就是基层责任书的签订者恐怕一时半会也说不出到底签订了多少责任书。就像该新闻消息所称,一个地级市的各级组织和部门层层签订责任书总数超过千份,而一个村就签了33份。这足显责任书在基层的泛滥。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其实这就是各级各部门管总的责任书。正所谓,在岗必履职,履职必尽责。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好新时代使命担当,就必须明确责任所在,要做到心有所系、行有所戒、“责”有所问。由此来说,责任已经融入岗位之中,体现到纪律规定之中。如果再在各项具体工作中签订责任书,未免存在多此一举之嫌。责任书的滥用不仅徒增了基层负担,也助推了基层在抓落实上的形式主义。
之所以一些地方的组织和部门热衷于签订责任书,其一是形式主义痼疾太深,认为签订了责任书就有了“痕迹管理”,甚至把签订责任书当作为工作的落实。其二是官僚主义思想根深蒂固,习惯于当“甩手掌柜”,认为签订了责任书就撇开了自身的责任,甚至把签订责任书当作责任的“击鼓传花”,难怪被基层干部群众质疑为“责任甩锅”。究其根本原因来看,还是信念不坚定,服务意识不牢,缺乏有岗必有责,有责必担当的勇气和做好工作的本领。
当前,各地正大力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而主题教育的总要求就是“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抓落实”是落脚点。正所谓,空谈误国,实干兴邦。抓落实唯有真抓实干,与其把责任写到纸上,重视“纸上功夫”,不如把责任锁定在岗位上,铭记在干部心上,贯穿到决策举措的制定中,体现到各项工作的推进中。与其把时间耗费在层层签订数十上百的责任书上,不如让基层干部把精力用到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为群众办好事实事上,毕竟行动才是最强的说服力。就群众而言,评价部门、干部工作如何,不是看你责任书签订了多少,而是看自身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是否得到增强。(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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