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四川乐山一位年轻消防员背八旬老人上山爬栈道的视频引发关注,网友纷纷点赞称“很暖心”。29日,记者了解到,事发当天,视频中的消防员一共背了两位老人爬栈道。消防员称,以后若遇到需要帮助的游客,他还会继续“背下去”。对于网友的点赞,消防员表示,助人为乐很开心。(7月30日《北京青年报》)
消防员在冒着三十多度的高温,一口气背着行走不便的老人,从佛脚背到了佛顶爬了近24层楼的高度,满足了老人“观看大佛”的心愿,此情此景令人感动。要知道,放诸到整个大环境中,老人的子女都未必以够达到这种境界,外人背老人上山更是凤毛麟角、屈指可数,具有鹤立鸡群之效。有比较才有鉴别,正是扶危济困的善举太过稀缺,才使得消防员背人上山显得如此的显眼,且有了价值导向与示范意义,以及有拔高的现实必要性。
但另一方面,过度关注与称赞式的拔高,事实上又降低道德的标准与门槛,形成一种宣传与渲染的过滥,并不利于价值认可与形态的效仿。消防员作为特殊的救护职业,其职责主要为消灭火灾及救护服务,同时也参与其他救援工作。景区的消防员,除了救火救人外,减少公共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帮助弱小等特殊群体,也是其工作职责与内容之一,比如消防员在巡逻过程中,或者接到求助电话,遇到行动不便或者突发疾病的老人,将其背上山或扛下山,解决其急难状况则是其应尽之责。
不过,囿于对消防员职能的局限性认识,以及现实中职道德下滑的现实情况,“遇背则褒”似乎成了一种“政治正确”,使得大量正常的履职行为都被作为典范得已褒奖,以便于形成正向导向功能。主观上讲,用身边人和事进行宣教,发挥正能量的带动性并无不妥,不过将正常、常态和基本的道德要求、职业规范和社会秩序,上升到道德模范和爱心示范的层次,给庸常的履职行为赋予了更高的价值内涵和道德外延,客观上会背离初衷并形成伤害。
几年前,18岁打工女孩石芳丽在燕郊撞倒韩大爷后立即将其送至医院,并辞去工作,打算陪护老人,受感动的老人及家属放弃索赔,并帮女孩找到了工作。石芳丽在其家乡广西上林县,也成为当地学习的典型。而事实上,骑车将人撞倒受伤,无论从道德还是法律层面,当事人都应当履行“送医救治”和“守望看护”的责任,若是选择逃逸,就可能受到法律的追究。结果,常态性的行为被拔高到“诚信标杆”的层次,并给予超额的荣誉与待遇,“超标厚待”已是一种行为不当,更会破坏公序良俗并形成新的不公。更重要的是,这样的降格以求只会带来公众预期的增长,助长投机取巧的心态。假若在正常状况下没有非正常待遇,很多人可能会自我放逐,将基本的规范要求和履责行为作为议价工具。
这意味着,真正激活道德认同与行为践行,就得实行成本加成,用更为优厚的政治或者经济待遇去刺激。而事实上,常态化的道德要求,包括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等各个方面,都理应有基本的底线要求和庸常表现,深入到骨髓的条件反身和行为自觉,在践行之后在潜意识中认为“这是理所应当的”,而不需要鲜花、掌声或者褒奖加持。也只有在内心深处真正具有了“本应当做”的认知,行为自觉才会保持连续性和影响力,筑牢道德的基础。自然而然,相较于外界拔高式的表扬与褒奖,消防员在背人之后“本应当做”的思想认识,以及还会继续“背下去”行动自觉,才是最值得称道之处。在“道德是什么”的立题之后,实现了“如何实现道德日常化”的破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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