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绵阳,一男子站在路边等车,他身前的路面上有一滩积水。这时,一辆白色suv驶过,溅起积水,让路边的男子湿了一身。男子意图找肇事司机理论,但肇事车驾驶人却并不予理会。随后,男子向交警部门举报。查看监控后,交警部门认为,肇事车驾驶人行为违法!司机被罚200元(据6月26日《央视》)。
暴雨过后,道路边难免暂时出现积水,为确保行车安全,驾车司机往往都会采取降低车速的操作。《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也有明确规定,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从视频上看,应当是暴雨刚过,一位撑伞男子站在机动车道边上的人行道上候车,“马路牙子”线面的道路上有一大片积水。此时一辆白色suv快速经过,没有任何刹车减速,积水顿时飞溅开来,尽管撑伞男子赶紧退让,还是被水溅了全身上下。很显然,驾车司机没有按照交法规定降速行驶,具有违法超速嫌疑。按照交法相关规定,城市道路一般不能超过时速50公里,虽然超速处罚没有具体的规定,但大多情况下就是罚款200元。该车辆经过的位置应当是市区,从路况看最高限速不会超过50公里,而从suv经过积水处的速度来看,明显要高于限速。而且从suv的行驶曲线来看,似乎也存在某些故意。
另外,该司机的行为也明显有悖文明驾驶。我们都知道,司机和路人的身份从不是一成不变的,驾车的时候是司机,离开驾驶室就是路人。也正因为如此,经常驾车出行的司机往往都会选择礼让路人,尤其是在雨天过后行驶经过路面积水处,潜意识里都会选择降低车速,当发现积水旁边有行人驻足时,更会小心翼翼,这样既是对别人的尊重,也是在确保自己的行车安全。尽管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碾压积水溅湿路人属于违法,但起码不符合“公序良俗”和最基本的道德认知,更有悖最基本的文明驾驶常识。
该司机碾压积水给路人“溅湿一身”之后,无论无意还是故意“恶作剧”,在路人与其理论时,都应该主动道歉和承担相应损失责任,以取得对方的原谅。然该司机却对受害者既不道歉更不认错,“逼”的受害者不得不向交警部门举报,而交警对司机所作出的200元处罚,显然也不是完全因为其驾车碾压积水溅湿路人,而是该司机存在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不仅罚的应当与合法,更是这位司机的咎由自取。
驾车的时候遵守交规礼让路人,作为路人的时候恪守交规尊重司机,相互理解谦让才能保障和谐交通,今天超速行驶碾压积水溅湿路人,明天被溅湿甚至受到伤害的可能就是自己,没有谁永远手握方向盘,也没有谁一辈子不遇到下雨天。(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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