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一女婴被错输药物”一事,雅安市人民医院官方微博3日发布情况说明称,院方原开具“还原型谷脱甘肽”等药物进行治疗,因工作人员失误,误为患儿输注“乙酰谷酰胺”。患儿将转上级医院进行检查治疗。同时,责令相关责任人停岗停职,根据后续调查情况作严肃处理。说明称,杨某之女,3月龄,26日因“转氨酶高及巨细胞病毒感染”到雅安市人民医院儿科门诊就诊,开具“还原型谷脱甘肽”等药物进行治疗。因工作人员失误,误为患儿输注“乙酰谷酰胺”。(中国新闻网7月4日)
又是一起医疗工作失误,在救死扶伤、以病人生命健康为中心的医院,为何屡屡发生医疗工作失误?而且这些医疗工作,失误的实在让人不敢恭维。明明开具的是“还原型谷脱甘肽”等药物,却偏偏被医务人员当作“乙酰谷酰胺”,对患儿进行注射。但凡涉事医务人员有一点责任心,也不至于将药物张冠李戴,错把药物注射到患儿身体里。可惜,这里涉事医务人员正是缺乏高度的责任心和医者仁心,才导致他们对患儿生命安全不屑一顾,甚至草菅人命。
事实上,这些年,关于医务人员工作失误的事例早已屡见不鲜,比如:有给患者挂过期药水的,涉事医务人员非但不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反而还强词夺理说“挂过期药水不会死人”;还有医务人员在患者做检查时,左右不分,同一患者在不同时段检查竟然得出不一样的结果;更为可笑的是,有的医务人员在给患者检查时,居然男女不分,直接将男性检查得出女性结果。
由此可见,在医患关系本来就微妙的情况下,医务人员频频发生工作失误,究竟问题出在哪?是医务人员业务不精通,还是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和程序不严谨规范?我想,这些都不是关键所在。
而在笔者看来,现在唯一能遏制医务人员工作失误的办法只有猛药去疴,让医务人员不敢粗心大意,不敢工作失误。这就需要医院和相关部门在处理涉事医务人员时务必加大“失误”成本,特别是对情节严重的涉事医务人员,完全有必要将其驱逐出医疗行业,甚至对玩忽职守者还要让其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我想,只有对医务人员工作失误零容忍和猛药去疴,才能以儆效尤,与此同时,医患关系才能得到有效改善,患者看病就医中的健康和安全才能得到有效保障。(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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