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col.com.cn(2022-7-11 10:06:09) 编辑:盛飞
自《成都都市圈发展规划》印发以来,成都都市圈建设进入了全面加速阶段,在国土空间布局、基础设施同城同网、创新驱动发展、产业生态圈跨区共建、开放合作水平提升、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生态环境共保共治以及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等方面都取得了重大进展与瞩目成效,但对标国内外一流都市圈,想要顺利建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现代化都市圈,成都都市圈还必须坚持一体化、差异化、创新化、持久化等四个原则。
以提高一体化水平为根本目标 都市圈是诸多区域合作模式中的一种,判断其发展水平与发展质量的关键是圈内的一体化程度。一体化进程可分为初级一体化、中度一体化、高度一体化与完全一体化等不同的发展阶段。只有进入高度一体化和完全一体化发展阶段,才可以认为这种区域合作模式是有效的。因此,建成高度一体化甚至是完全一体化的都市圈是成都都市圈未来发展的必然方向。 成都都市圈内部的一体化进程正在快速推进。在交通领域,以成都为中心枢纽,多方式有机衔接的一小时通勤圈正加快形成;在公共产品均等化领域,教育同城、医疗健康同城、社保医保同城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公共服务同城化效应逐渐显现;在生态环保领域,《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已编制完成,生态环境协同治理体系和污染联防联控联治机制初步形成;产业合作领域,都市圈全面贯彻“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发展战略,推动构建“研发在成都、制造在德眉资”的产业协作模式,强化产业链、供应链和创新链在区域范围内协作协同,成都都市圈产业体系的竞争优势正在孕育。 可以判断,成都都市圈目前已进入中度一体化发展阶段,但与高度一体化和完全一体化发展水平尚有距离,接下来几年将是迈向高度一体化发展阶段的关键时期,应以此为目标,对标国内外一流都市圈,打造能够让各种经济要素“跨行政区域流动而感觉不到差异”的都市圈,真正实现资源要素同用、城市营运同体、竞争优势同构、公共服务同享,有效发挥都市圈的规模经济效应,加速带动全省乃至西部地区的发展。 以探索差异化发展路径为根本抓手 决定都市圈发展质量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是内部各地区自身的发展质量。成都都市圈由不同层级的行政区域组成,考虑到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模式与行政区域层级具有密切关系,未来成都都市圈需要探索差异化的,能够满足不同规模、不同尺度、不同层次行政区域发展需求的具体路径。 作为成都都市圈的核心城市,成都发展能级直接决定整个都市圈的发展层次。经济规模上,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瞄准3万亿大关,全方位提高经济发展质量与发展速度;发展动力上,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与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确保科技创新能力和产业发展能级实现跃升;空间布局上,要巩固完善“一山连两翼”空间总体布局,持续做优做强中心城区、城市新区、郊区新城,形成多中心、网络化、组团式功能结构,增强成都市对外辐射带动能力。 对德眉资三市而言,一方面,要按照《成都都市圈发展规划》的战略布局,立足各自发展基础,主动承接成都功能疏解和产业转移,共享成都发展环境、发展资源和发展平台,推动德阳强化与成都国际铁路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协作,发挥现代物流、职业教育优势;推动眉山充分利用四川天府新区平台资源,显著提升创新成果转化、商贸物流和休闲度假功能;推动资阳与成都东部新区联动发展,积极建设成都天府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打造临空经济高地、先进制造基地和生态文化江城。另一方面,德眉资三市也要结合自身发展实际情况,找准自身比较优势,提升地区的内生发展能力。 对都市圈内部的县市而言,要全面消化吸收《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精神,立足自身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区位条件、产业基础,尽快制定深度参与成都都市圈发展过程的系统方案,抓住成都都市圈内部产业转移与产业培育的全新机遇。 以创新化的改革路径为根本动力 破除行政区域壁垒是所有不同类型区域协调发展战略面临的共同难题,都市圈建设也不例外。某种程度上,破除行政区域壁垒的效果会直接决定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质量。这也是为何我国多项区域战略都将破除行政区域壁垒作为战略的操作重点。 同样的逻辑,破除行政区域壁垒也是成都都市圈面临的根本难题。实际上,无论是《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还是《成都都市圈发展规划》都已明确提出要在成渝地区探索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改革的有效路径。而根据国内外都市圈发展实践,实现这一改革目标的有效路径目前并无成熟经验可供参考,只能依靠自主创新与全面深化改革。因此,成都都市圈未来应着力在跨行政区一体运营的组织管理机制,项目准入标准统一机制,建设用地指标、土地收储和出让管理统一机制,都市圈经济统计分算机制等方面来推动改革进程,通过自主创新来探索更多有助于破除行政区域壁垒的系统举措。 以持久化的制度约束为根本保障 随着都市圈内部一体化发展水平的提高,都市圈内部的产业布局与要素集聚将出现重新调整,而作为经济利益的直接载体,产业与要素布局的变化会直接影响区域利益格局的变化。在我国现行区域经济发展体制下,区域利益格局的变化不仅会导致不同地区自身发展战略的变化,也会间接影响这些地区参与区域合作战略的积极性。因此,为了确保区域一体化水平的持续提高,必须强化区域合作的制度约束。 从当前情况看,成都都市圈在成都平原经济区联席会议制度框架下,依托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已形成包含“领导小组会议、同城化办公室主任会议、专项合作组协调会议、联络员工作会议”的多层次常态化组织协调机制,构建了“领导小组决策统筹、同城化办公室组织落实、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对口指导、分管市领导协调调度、专项合作组对接联动、市级部门和县(市、区)主体推进”的工作体系,都市圈的建设已经具有了较为坚实的制度保障。 但从高度一体化与完全一体化目标的艰巨性看,仍需进一步强化成都都市圈建设的制度约束,尤其是在协同发展立法上,可以此为突破口,仔细梳理单个地区拥有的能够影响都市圈一体化水平提升的规划权、发展权、行政权,在重要的权力使用上率先探索都市圈内部协同立法,避免个体区域的经济发展行为影响都市圈的整体协同发展,这样不仅可以从法律层面构建支撑成都都市圈持续稳定进行的制度保障,还可以为国内其他都市圈提供借鉴参考。 (作者分别为中央党校经济学教研部副教授;省社科院区域经济所所长、研究员;成都市社科院成都研究院副院长) |